校园卡管理中心充值款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时间:2013-04-12点击数:

按学校校园卡管理办法和校园卡充值业务分工,为确保校园卡充值资金安全,明确岗位责任,按时正确地结算充值款,特制订此办法。

一、校园卡充值业务的分工,正常工作日内由财务处负责,正常工作日之外由后勤总公司负责。各校区食堂充值点人员于每日(节假日除外)下午四点以前将前一天的充值款交于各校区校园卡管理中心。

二、各校区食堂充值点人员要按要求填写校园卡管理中心充值款缴款单,注明账号和充值人员姓名,并签字确认。

三、莲花街、嵩山路校区校园卡管理中心人员在下午下班后将自己当天的所有收取的充值款交于嵩山路校区财务处结算中心,按要求填写缴款单,注明账号、姓名,并签字确认。

四、中原路校区校园卡管理中心人员在每天下午四点以前将所有的充值款交商业银行中原路支行,按要求填写充值款缴款单,注明帐号、姓名,并签字确认。

五、充值点和校园卡管理中心要按业务分工确保交款前的资金安全。

六、各充值点每月月初应主动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对账;年终应到校园卡管理中心进行年终对账,以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财务处

2005.9.1

河南工业大学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