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及郑州市税务局通知要求,请我校没有办理2020年度个税综合汇算清缴的老师,于5月20日之前在个人所得税APP终端进行汇算申报,郑州市税务局在此日期之后将对没有进行申报的老师进行电话问询。对于因特殊原因5月30日之前还没有完成申报的老师,需要给郑州市税务局做出情况说明,否则郑州市税务局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汇算清缴政策有疑问的老师,请拨打电话咨询:税务局12366,财务处67756685。
财务处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