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往来款项的通知
各单位:
为规范往来款项管理,及时清理结算,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落实巡视、巡查、审计及各类整改工作,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和《河南工业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等要求,学校将对暂付款、应收款、暂存款等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内容
(一)暂付款:暂借未报销的各类款项,包括预付工程款、仪器设备、材料购置费、差旅费、版面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公务借款。借款情况可登录财务管理平台查询,借款清单将结合业务发生单位和借款人两个因素整理并发送至各单位。
(二)应收款:因业务需要预开具的各类票据,包括课题发票、行政事业收据等。借票情况可登录财务管理平台查询,借票清单将结合业务发生单位和借票人两个因素整理并发送至各单位。
(三)暂存款:已到学校但尚未确认项目收入的各类款项以及报销转账未成功的退款,包括科研经费、各类社会服务收入、房租、捐赠、退款等。到款情况可登录财务处网站财务综合门户“财务查询”中的来款信息查询,退款情况可登录财务处网站财务综合门户“退款查询”。
二、清理时间
本次清理的往来款项(暂付款、暂存款)统计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
三、清理要求
(一)请相关责任人及时办理暂付款、应收款和暂存款核销事宜。对逾期6个月的暂付款及应收款、逾期1年的暂存款未办理核销事宜的,将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和《政府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强制处理。
(二)借款人、借票人、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为往来款项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
(三)各类清单由各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2025年11月30日前返至财务大厅会计一科7号、10号窗口。
请各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联系电话:0371-67756183、67756813
财务处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