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业务的相关通知

作者:时间:2025-12-25点击数:

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业务的相关通知

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配合年底财务结算工作,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流程,现就发票开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年底发票开具截止安排

20251226日起,财务处暂停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业务。请有相关需求的老师提前规划办理。

2. 发票申请模式变更

202611日起,增值税发票开具业务全面实行线上申请(相关通知已于11月25日发布,链接https://cwc.haut.edu.cn/info/1249/8316.htm),届时不再受理任何线下申请。开具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申请的具体操作流程,请看附件《电子发票线上申请使用说明》。

3. 月度发票开具时间要求

因我校自2025101日起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税务申报调整为按月申报。为此,自2026年起,每月26至月底期间,财务处将暂停办理增值税发票开具业务。

4.增值税税率调整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将于202611日正式施行。根据该法第十一条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我校符合简易征收条件的项目,其增值税税率自202611日起统一调整为3%。其他不符合简易征收的项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相关表格将在202611日更新,请各位老师及时下载,具体路径为:网站首页——机构设置——财务处——常用下载——发票收据——增值税发票办理清单。

请各单位、各位老师认真遵照执行,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67756685,李老师。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51225


河南工业大学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