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经费项目负责人: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预算项目资金“双监控”的总体要求,为切实加快学校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执行目标,落实主体责任
1. 各单位及经费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和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及时登录财务服务平台查询并掌握资金执行情况,明确责任分工,把握关键节点,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2. 各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应强化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分析,督促推进项目预算执行工作,切实落实管理责任。
二、资金执行时限要求
1.2025年部门结转资金,务必于2026年9月30日前执行完毕。
2. 2026年财政保障教育类资金,要求在2026年9月底之前执行进度达到80%,年底前执行进度达到95%以上。
3. 财政保障科研类资金,其结转期严格控制为两年。科研管理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应合理规划研究进度,尽快完成经费支付。
三、资金管理要求
1. 加快预算执行要严格遵守相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严格按照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据实报销,避免“突击花钱”。
2. 若项目实施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期支付,须及时向财务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对于执行进度长期滞后且无正当理由的单位,学校将收回相关项目资金并进行统筹安排,并压减下年专项预算安排规模。
3. 所有财政保障项目,因预算执行不力或违规使用导致财政收回资金的,学校将同步收回项目资金。项目工作目标已完成或项目终止而产生的结余资金,学校将收回统筹使用。
四、严控政府采购申报节点
为确保预算项目能顺利执行,预留充足的采购流程时间,除“双一流”创建专项外,2026年校内预算的所有采购需求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各单位务必提前谋划,加快采购计划的论证与申请工作,确保各项计划如期执行。逾期未提交采购申请的项目,学校将不再受理采购申请。
五、工作要求
财务处从2026年6月起,于每月3日之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河南工业大学年度预算执行进度提示函》通过学校电子OA功能,点对点直送至校领导、各项目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查收信息,依据本通知和提示函,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资金执行,确保形成有效支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联系电话:0371-67756810
财务处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