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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差旅费补助的解释说明

    发布日期:2026-04-01 浏览次数:

    财务新版预约报账系统已完成升级,为方便单位和教职工对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现对差旅费补助进行以下说明:

    一、差旅补助方式

    新版预约报销系统针对差旅补助(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设置“包干发放”和“不报销”两种方式供师生据需选择。

    若选择“不报销”,不给予差旅补助;若选择“包干发放”,报账人可根据出差类型在补助类型处进行预选择,财务处审核原始单据后确定实际出差类型及补助金额,最终差旅补助以财务制单成功后的补助为准。

    注意事项:

    1.为进一步提高账务处理效率,自4月1日(以在财务系统预约报销单时间为准)起,财务处理差旅补助以系统填报为准,不再向报账人核实确认,请报账人务必认真选择补助方式.

    2.使用横向科研经费报销差旅费,交通工具为自驾的,若报销过路过桥费,则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补助,仅发放伙食补助费。

    二、差旅补助内容及标准

    差旅补助内容主要分为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

    (一)伙食补助: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100 元包干使用(其中:西藏、青海、新疆为每人每天120元)。

    (二)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与市内交通(含往返驻地到机场、车站的交通费)相关的费用支出。

    出差人员由单位全程免费提供交通工具(含本单位车辆、共同搭乘其他单位车辆)或租车出行的,应如实申报,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

    三、常见出差类型补助说明

    (一)会议

    1.会议举办单位不统一安排食宿或统一安排食宿但费用自理的,会议期间不发放市内交通费。即可领取往返当天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以及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如:前往北京参加食宿自理的会议,2026年3月1日出发,2026年3月5日返回,可领取差旅补助为2×(100+80)+3×100=660元。

    2.会议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不再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即仅可领取往返当天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如:前往北京参加非食宿自理的会议,2026年3月1日出发,2026年3月5日返回,可领取差旅补助为2×(100+80)=360元。

    (二)培训

    往返当天可按照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培训期间不得领取。如:前往北京参加培训,2026年3月1日出发,2026年3月5日返回,可领取差旅补助为2×(100+80)=360元。

    (三)调研

    每人每天可领取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补助。如前往北京某单位参与调研,2026年3月1日出发,2026年3月5日返回,可领取差旅补助为5×(100+80)=900元。

    (四)其他

    驻村帮扶、抽调、挂职锻炼等其他特殊情况,按照《河南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河工大政财〔2021〕10 号)相关规定执行(文件地址:财务处官网--常用下载--现行校级)。

    财务处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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