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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清理暂付款及非基建在建工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2 浏览次数:

    关于清理暂付款及非基建在建工程的通知

    各单位:

    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落实巡视、巡察、审计及各类整改工作,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和《河南工业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学校将对暂付款及非基建在建工程进行清理。具体通知如下:

    1、本次通知事项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430日。

    2、暂付款,指在学校财务处预支未报销的各类借款,包括工程款及修缮费、仪器设备及材料购置费、培训费、会议费、版面费、预借发票等。

    3、非基建在建工程,指应入学校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因分期支付而尚未验收的基建工程以外的预付款项。

    4、财务处结合借款人、经办人和业务发生单位等因素整理相关信息清单,请各单位前往行政楼财务大厅1112号窗口领取清单。清单经各借款人、经办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后,于2025610日前返至财务大厅1112号窗口。

    5、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应及时办理暂付款核销手续,凡逾期6个月未办理核销手续的,将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于20259月起进行强制处理。

    202511日之后办理的暂付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核销的,须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出具含有还款计划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经责任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随借款清单一并交至财务大厅1112号窗口。

    6、借款人为暂付款核销业务直接责任人,经办人为非基建在建工程直接责任人,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为核销清理业务主要责任人。

    请各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借款人、经办人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联系及咨询电话:0371-67756183


                                         财务处

                                                              202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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