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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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面清理往来款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4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持续落实巡视、巡查、审计及各类整改工作,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和《政府会计准则》要求,学校将对往来款项(暂付款、暂存款)进行全面清理。

    1.暂付款,即在学校财务处预支未报销的各类借款,包括工程款及修缮费、仪器设备及材料购置费、培训费、会议费、版面费等。借款情况可登陆财务管理平台查询,借款清单和借票据清单将结合业务发生部门和借款人两个因素整理并发送至各单位。清单由各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2023年11月30日前返至财务大厅会计一科。

    2.暂存款,即学校财务处已收到但尚未确认收入的各类款项以及转账未成功的退款,包括科研经费、各类社会服务收入、房租、捐赠、退款等。到款情况可登录财务处网站“财务查询”中的来款信息查询,退款情况可登录财务处网站“退款查询”。

    3.本次清理的往来款项(暂付款、暂存款)统计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清理工作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4.请相关责任人及时办理暂付款和暂存款核销事宜。对逾期未办理暂付款(逾期6个月)和暂存款核销业务的,将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和《政府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起进行强制处理。

    5.由于特殊原因暂不能核销的暂付款,需要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在2023年11月30日之前向财务处提交由学院(部门)审批后的含有还款计划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由责任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随借款清单和借票据清单一并返至财务处。

    6.借款人为暂付款核销业务直接责任人,部门或项目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部门负责人、项目申请人为暂存款核销业务主要责任人。

    望各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联系电话:67756813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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